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施工现场受伤摔倒了,现在出院了,还在恢复期,施工现场如何赔偿,谢谢

工伤索赔
2023-05-30 0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施工摔伤赔偿从以下情形分析:
    1、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地安全事故处罚标准有哪些
    工地安全事故处罚标准如下: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伤残赔偿金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首先要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范文之自我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一、建筑工地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1、建筑工地工人工伤赔偿如下: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3)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地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1、进行工伤认定;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