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中的工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

讨薪
2023-05-30 08: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是正常发放的,但是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具体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额是多少需要看员工的伤残等级,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以领取27个月的本人工资,鉴定为十级的只可以领取7个月的本人工资。
    除此之外,一级到四级除了可以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以停岗留薪,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劳动者工伤期间,所赔偿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就是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受伤当月的不算。
    你查到你每月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基数,从受伤当月往前12个月的基数加起来,再除以12,就是平均缴费基数。这个平均缴费基数跟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缴工资的60%对比,取高一点的那个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实如果能正常领取待遇,月缴费工资根本不需要你计算,你只管去工伤待遇部门交资料签字拿钱就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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