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朋友经济纠纷,恋爱期间男给女钱物大概不到二十万,分手后后男要求女一分不少全部还给男,并且把物折现原价要求还给男,多次协商无果,女不认让男起诉,男没有起诉,但一直骚扰女亲戚,朋友,邻居,还有亲戚的同事,女妹妹的同学,主要是通过各种关注,然后加他们微信,说此事,说女欠他钱,要起诉他,这样的情况有一年多了,除此之外还调查女信息,请问男这些行为构成违法吗?可以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5-30 08:38: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分手后男方索要给女方的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男女分手后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之前赠与给女方钱款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