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亲离婚,法院判给父亲,但上大学时,父亲还要交生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5-30 09: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孩子上大学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虽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情况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离婚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父母应该支付,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