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场工资打欠条,有日期,但逾期工资也不给,请问能不能到法院起诉?

讨薪
2023-05-30 10: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赖老板不给工资,劳动局也要不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仲裁请求得不到支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老赖老板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胜诉后,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 法律分析:首先,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报酬的,应当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当事人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维权,当事人都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银行流水、任职证明等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拖欠工资首先要经过劳动仲裁,仲裁不予受理或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起诉方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天内交诉讼费,交费后进行立案。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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