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同一个单元楼的男的性骚扰

2023-05-30 10: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性骚扰行为:
    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性骚扰表现形式:
    (一)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二)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三)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让对方感到难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性骚扰:
    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