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工作了两天,不想去那家公司,会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0 10:1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合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一般不能自动解除。
    合同解除方式有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三种,法律中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而单位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依法行使合同的单方解除权等。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