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没有债务人身份信息怎么找

债务追讨
2023-05-30 10: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法定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即合同、收据、借据、欠据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账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要对个人债务纠纷进行举证,需要由债权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收集和提供书证、无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债权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则可以申请法院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债务纠纷当事人向法院举证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证据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