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俩人因为口舌发生矛盾对方先骂人又先动手打人,然后把对方打成轻微伤住院。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合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30 1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的打人行为如果没有给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的,一般不用对其进行赔偿。但如果对方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支出的,应当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此种情况下,行为人一般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打人如果没有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不用赔偿。但如果对方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支出的,应当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此种情况下,行为人一般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若双方进行打架行为,其中一个受伤了,应按照过错原则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序来赔偿,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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