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在当地缴纳社保,但是医疗保险可以在当地使用吗?

社会保险
2023-05-30 11: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外地人可以在当地办社会医疗保险。
    暂住人口可以在当地办医保,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如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加快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在前期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纳入的基础上,加快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2018年2月底前,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异地就医需求人员多的乡镇的医疗机构接入。
  • 可以异地使用
    对于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来说,可以去医保中心登记备案,这样即便在异地看病,消费后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到医保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
    当然如果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是在外地工作,就要一定去社保中心登记,这样常驻地和医保所在地都可以同时接受医疗保障,只不过如果去大城市看病的话,可能报销的额度就没有小城市要高。
    目前为止,我国对于社保体系还没有实现建立全国统筹的系统。
  • 法律分析:不能异地使用的;要想报销异地就医的费用,就必须事前向参保地医保申请,批准了,那么费用先自付,然后再回去申请报销,未经批准,异地就医,费用不报销.医疗保险,(medicalcare),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是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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