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福建受伤可以在重庆做司法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30 11: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受伤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
    (1)提供有办案机关公章的申请书。
    (2)提供县级以上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等报告。
    (3)受害人接受治疗的治疗医院出具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相关材料。
    (4)被评定者应当亲自接受检查。
    (5)缴纳司法鉴定的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中心受理鉴定。
    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是有资质的鉴定单位,作出的鉴定意见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为避免产生纠份,作鉴定之前,最好先通知对方当事人,征询对方的意见。原因在于,在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情况下,通常是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在达不成一致意向的情况下,通常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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