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个月旷工了一天,被扣了300元。如果上个月不发工资,他会扣我上个月的工资吗?

讨薪
2023-05-30 12: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员旷工是扣当月工资,所扣工资等于日工资数乘以天数。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赔偿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过错的大小、损害的程度以及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旷工扣上个月的工资当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明显已经不是对于劳动者的惩戒,而是借题发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职员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旷工多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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