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只请了一个月的产假,我以后应该领多少个月的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
2023-05-30 12: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生活津贴等于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具体发放标准: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2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具体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30(天)×产假天数。一般规则是可以在产假后申请产假津贴。截止日期为所有产假结束后的3个月。请注意,由于社会保险是按地区协调的,因此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三孩生育津贴与一孩六个月相同。只要当事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证的费用就可以报销,报销标准相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分娩、人工流产按年平均月工资×25%补贴,难产、多胎按年平均月工资×50%补贴。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三、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八)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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