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膀胱恶性肿瘤可以办病退吗?

2023-05-30 13:0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恶性肿瘤应该是目前已知疾病中最严重的疾病了,患有恶性肿瘤的患者需要充分的休息和营养,需要给患者提供一个轻松的环境,让患者得到充分的人文关怀,享受生活,享受人伦之乐,因为目前来说恶性肿瘤的治疗还是比较缺乏手段的,大部分的恶性肿瘤患者的生存时间都是相对短暂的,所以患恶性肿瘤的患者完全可以到单位去办理病退手续,申请之后享受该有的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
    1、心功能长期在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6、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7、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8、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9、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一般情况下,恶性肿瘤的理赔,是需要病理报告的。但是在实际中,没有病理报告证明是恶性肿瘤,重疾险不一定不能理赔。
    事实上,能否得到赔付,还要根据医学的实际情况来加以判断,比如:病人因手术风险较高,无法取得病理报告;或医生临床直接诊断为恶性肿瘤;又如患者已实施了化疗、放疗等特异性的抗癌治疗等。
    换句话说,如果病灶明显,影像学的检查又很典型,或者病人身体情况不适合做病检,还有可能对医生和患者来_,治疗没有太大意义这种情况下,保险理赔不会因为没有病检而拒赔,而是通过被保险人提供的其他证据和专科医生的诊断意见及证明,证实被保险人患癌症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会给予赔付。
    所以,有时候即使没有病理报告,但是被保险人能够提供其他证据和专科医生的诊断意见及证明,证实被保险人患癌症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会给予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