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谁来支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30 14: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由下列主体来付:
    1、对方肇事者全责的,应当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对方不是全责的,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各项费用;
    3、如果购买了相应的汽车保险的,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应当根据事故的大小和责任进行收费:重大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收800元,负主要责任的,收600元,负同等责任的,收400元,负次要责任的,收200元;特大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收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收700元,负同等责任的,收500元,负次要责任的,收3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发生交通事故后费用的承担与当事人的责任份额相关,若是一方全责的,则应当承担全部的费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