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留有一份请他人代写的遗嘱,并有二人见证签字,还需要公证吗?如果没有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们怎样才能辨别这份遗嘱是我母亲的真实意愿。
-
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继承法意见》规定:
4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
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几种方式,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
证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