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在女方。离婚后双方没有联系,对方也没有支付赡养费。已经四年了。现在想换孩子的姓氏和名字,去派出所,说要生父同意,这个条件不能满足。还有其他方法可以改变孩子的姓氏和名字吗?

2023-05-30 15: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离婚后有更改孩子姓名的权力。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对方可以要求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离婚后监护人能改小孩姓,但需要另一半允许。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离婚后监护人可以给孩子改姓,但是必须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名,私自更改子女姓氏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