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比较重要,公证可以防止因为形式上的瑕疵而导致出现遗嘱无效的现象。
但是为了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无遗嘱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为遗赠。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也以遗嘱设立的当时情况为准。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状况为准。
3、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合法定形式的,遗赠无效。
4、受遗赠人须为
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
自然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遗赠人死
亡时已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但也应以活着出生的为限。
5、受遗赠人未丧失
受遗赠权。关于丧失受遗赠权的事由,我国继承法中没有明文规定,通说认为,应当适用关于
丧失继承权的规定。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