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庭一次了,没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起诉离婚
2023-05-30 15: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第一次没离,第二次起诉的,若是法官能够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官会判离。但是若是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仍不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官判决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标准,原则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会判决离婚,但是法官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是可以判决。不离婚作为例外的情形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作为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第一次就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的,若是法官能够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官会判离。但是若是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仍不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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