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如果孩子是两周岁以下的,一般是判决归属于女方。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上的,会根据以下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双方父母是否有时间帮忙带孩子、教育程度、个人素养等方面判决孩子的归属。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的,应当考虑孩子的意见。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