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女方还了男方婚前的房贷。为了还清女方的名字,这笔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5-30 16: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有明确规定。据此,我们将夫妻共同债务划分为共签共认之债、家事代理之债、债权人举证之债三种债务类型。
    共签共认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的规定。其核心在于,夫妻双方是否都对举债有共同意思表示。
    家事代理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比如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赡养父母等消费支出。
    这些费用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而不是指为奢侈享受支付的款项。
    债权人举证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
    即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后,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共签共认之债),或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该首付款是男方婚前的借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取决于该首付款是否可以认定为是双方共同债务。
    首先,该房产登记为双方共同名字,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因此首付款被认定为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从而认定是共同债务是非常可能的。从保障女方权益的角度出发,双方可以考虑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债务承担的约定,但是该约定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
  • 婚前房贷婚后不属于共同债务,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4、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
    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应当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房屋在离婚时约定归其中一人所有的、此人向对方支付对应折价款的,则离婚后将由房屋所有权人继续负担房屋贷款,另一方无需负担。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双方在婚内共同购买房屋,并向银行抵押贷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应偿还的房屋贷款,应当算做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而在双方离婚后,由于房屋所有权仅归于一方,与另一方无关,则此后再发生的房屋贷款与另一方无关,所借款项也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再无需负担。
    综上,夫妻双方离婚,尚有房贷还未还清,而房屋在离婚时约定归其中一人所有的,则离婚后将由房屋所有权人继续负担房屋贷款,另一方无需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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