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20万,缴纳11000税,有赡养老人和住房贷款,可以退还多钱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30 16:54: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退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1、上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
    5、上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应退税款的意思就是要退回纳税义务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