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车撞了,交通责任分为双方50%,直到尾椎骨折,尾椎半脱位,脚被划伤。公司经历了工伤过程,三个月后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在工伤停工期间只支付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讨薪
2023-05-30 17: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 劳动者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生活护理费等费用;而单位需要依法赔偿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