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名字需要的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6、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