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平方拆迁的婚前房屋,拆迁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属于谁?离婚的话,安置房双方都可以分吗?

拆迁补偿
2023-05-30 19: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一般协议分割。若不能达成书面协议的,则被拆迁房屋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分割,被拆迁房屋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认定为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因此,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析安置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男方就可以分割,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无权分割,具体分析如下:
    如果被拆迁房屋系婚内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无论拆迁政策怎么规定的,男方均可分割因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屋。
    如果被拆迁房屋系女方出全资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此种情况,因安置取得的房屋系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安置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拆迁安置房也是共同财产。
    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
    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