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时长结算工资的问题

讨薪
2023-05-30 19: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结算劳动报酬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工的,不允许按月结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离职工资结算时间规定:离职工资不会马上结算,需要给予一定的期限,一般是在办理完工作交接之后进行结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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