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给别人拍了什么坏事吗?

网络侵权
2023-05-30 22:0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正面拍给别人没有事。身份证正反面照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风险的,目前用到身份证复印件。只要持身份证本人不做违章的事,就没有事。只发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就等于是身份证的复印件,申请办理各项业务,都需要持身份证的本人才能申请办理。
    并且需要身份证的原件才能有法律效力,因为身份证里的磁条才能读取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的,光是身份证的复印件是无法读取个人信息。
    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法律分析:身份证被别人拍了正反面,不会有风险,不会带来其他问题的,现在办理各项业务都是需要本人和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不是本人,别人只有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是办不成事的,是干不了坏事的。身份证法规定,谁利用别人身份证干坏事,就追究谁的责任,与身份证人无关,身份证人不需负责,所以说,身份证正反面被拍照,没有危害,只要没有本人签名,完全没问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把身份证正反面照、本人手持身份证照和正面照给别人有一定的风险,但谈不上有什么危害。因为这种情况相当于把身份证上的信息以及个人人像信息透露给他人,这两种信息虽然也是个人隐私,但在日常生活并非很难获取的资料。
    除此之外,现在办理一般的业务或者达成经济交易,只有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证照片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本人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信息资料,也就是说题中描述的情况虽然也算是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不足以完成实际的破坏行动,因此危害并不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