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交了租房押金,但是没有给我开定金收据,可以退还

房屋租赁
2023-05-30 22: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定金没有给收据可以退款吗
    1、交定金没有给收据是否可以退款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交定金的,只有收据即可以认定双方的定金合同成立;
    (2)如交纳定金后,交纳人没有按约定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收款人没有按照约定订立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付定金应注意什么
    交付定金应注意:
    1、在交付定金的时候,一定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协议,而不能只是在口头上承诺;
    2、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后者并非是法律概念,在适用的时候也存在问题,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3、关于退还定金的相关内容,注意一并写入协议书中;
    4、交付定金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是否要给定金。
  • 法律分析:交了定金没有收据也是可以退的,但是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押金没有收据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有其他证据已经交付了押金的,可以向收取押金的一方主张返还。押金是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因此在性质上押金等同于质押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