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呢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30 23: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有效期分以下情况: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时效为三年。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发现起计算时效为三年。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属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永久的,一直到分割完毕;但是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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