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结婚三年多了,分开了。到目前为止,我的孩子已经在她那里抚养了十年!期间她家搬家了,一直联系不上,也没有拿到孩子的抚养费(妻子有智商障碍)。她一直和父亲和母亲住在一起!问我离婚了怎么办。这段婚姻离婚了

子女抚养
2023-05-30 23: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时,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不抚养孩子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您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您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孩子归您抚养,您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 先沟通,给定期限让他支付,如果不支付。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不用请律师的,基本不用怎么打官司,法院打电话调解就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