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公积金申请已经半个月了,为什么还没有到帐?

社会保险
2023-05-31 00: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需要三个工作日内到账。经管理核心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对于头次申请公积金的人员,一般一周内到账。如果头次需要网上预约的,需要带齐相关证件去预约的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基本上1天左右就能提取了。主要是看预约银行办理的时间。如果之前有提取过,二次提取就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基本上2天左右就能到账。享受城乡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和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居民,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
    (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 您好,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一个星期未到账,肯定是中间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建议你到发放公积金的银行进行咨询。
    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 公积金是需要申请才可以提取的。公积金申请提取有如下步骤,按照每一步的进展来取消。如果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可以提取。如果有贷款,就不用取消了。不准备公积金提取材料就可以取消公积金申请,如身份证,申请表,贷款资料。如果已经准备了资料,不提交资料去公积金网点银行,就可以取消公积金申请。如果已经向公积金网点银行提交资料,半小时就可以办理好,大约一周就可以到账,这时候就无法取消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