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与管理人员吵架八年后辞职,未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5-31 00: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缴纳社保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第二是用人单位将社保费用计入工资发放给劳务者,并约定不缴纳社保。
    两种都是违法、无效的行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所以说,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性规定,无法免除,也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规避,即便是有约定,也是无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可向单位要求补缴保险,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提出离职后公司不缴纳社保,可以去劳动部门提出仲裁,如果对结果仍然不满意的话,可以对公司提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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