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使用50岁以上的女性员工,不想使用,要不要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1 02:1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 如果是达到退休条件的50岁女员工,单位可以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未达到退休条件的50岁员工,企业在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情形下,不能辞退50岁员工。特别指出,就是企业有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是50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员工50岁属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