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企业解散原合伙人能否要求返还出资?

合伙企业
2023-05-31 02: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退还财产的方式有: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而不是以何种方式出资,就退还相应的财务。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期限届满时,如果决定不再经营的,是可以解散企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期限届满时,如果决定不再经营的,是可以解散企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