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户口分户的子女是否可以享有耕地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05-31 02: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政策来说,户口迁出农村以后,不可以继承。新政策规定只要长期在外从业,在城市有房产,或者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都没有土地继承权,宅基地继承权,且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以,公民只有使用权,到时候土地归村集体,从新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有权继承。具体情况是子女是农村户口可继承房屋,自留地,集体分的农田,山地。而子女户口在别地可继承房屋,自留地。山地〈土改1953年分的〉,集体分的农田〈前几年再包30年时爸爸还在则有,不在了则无,即再包时签了30年的即有〉。
  • 土地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农村土地个人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由于不属于个人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使用权。除此之外,对于土地上房屋也可以进行合法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