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补发退休工资问题

2023-05-31 08: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工人补发工资标准如下:
    1、交费时间较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对交费时间超过十五年的退休人员,交费年限每增加1年就增加相应额度的养老金;
    2、养老金补发的调整政策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职工,如:桑植、新晃等十四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里的已退休并领养老金的人员,每月补发十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退休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1、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前的三个月,应递交退休材料;同时,用人单位将对员工档案进行装订,用于退休报送工作,请客户及时递交材料,以免因时间紧张影响退休手续的办理;
    2、请客户联系所属客服代表签署代理合同,根据社保所属区县情况,用人单位将提供材料清单,客户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提供;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于员工到达退休月的当月月初,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打印《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报说明》;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报说明》测算员工养老金,填写《退休审批表》之后,于员工到达退休月的当月5号至20号之间持《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报说明》《退休申请表》、员工人事档案等材料前往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持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的《退休审批表》至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月报支付手续和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5、员工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于批准退休月的下一月10日后,通知退休员工到用人单位领取退休审批结果或由中智客户服务代表转交本人;养老金约在每月15日前后到达退休员工养老金帐户内。
  • 补发给退休职工的工资一般会在次月的工资中一并发放。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已陆续将增加后的工资发放到公务员手中,虽然省内各地因具体情况不同,进展有快有慢,但都会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大致从6月起,各地将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完成退休人员补发工资,补发的金额根据职位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省各机关事业单位也会陆续将增加后的工资发放到退休人手中,省内各地因具体情况不同,进展有快有慢,但都会在国家规定的7月底前完成。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