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田律师,准备离婚,孩子快8个月了,想让孩子回到我身边,我不能带孩子去上班,抚养费怎么算?

子女抚养
2023-05-31 09:0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按照照顾孩子的利益来进行一个抚养权方面的确定,还有日后的抚养费用的话,根据实际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需要来进行一个确定,当然也需要考虑到其他的方面,比如说父母的承担的能力。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面的标准确定。
    一般参照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法律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判决如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负担孩子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