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公司注销没材产可执行法院终结执行,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资料交到执行我这个案子的执行人手里,没立案对我有什么坏处,需要再去立案吗

2018-08-09 11:1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如果法院不执行生效判决,可以到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在申请原审法院强制执行后,原审法院在六个月内未执行才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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