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具体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31 09: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1、自愿协商的原则,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具体如下: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平等均分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等。分割方法如下:若认定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一般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若认定是个人房产的,一般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夫妻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分割房产:
    1、自愿协商的原则,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