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产一直不过户的后果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31 09: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房子不过户风险是:
    (一)可能存在对方将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取得,无法过户的风险;
    (二)可能面临对方将房屋抵押,该房屋所有权被转移占有的风险;
    (三)可能出现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无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风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离婚后房子不过户的风险:
    1、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抵押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是房屋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房产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人享有,约定或者抚养判决中获得房产的一方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