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够三十天辞职员工是否需要赔偿,没有交社保的情况下,但是签了合同说提前三十天通知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1 10: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是按照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若是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以下我为大家解答“签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辞职吗”的问题。一般情况而言,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劳动者可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如果劳动者是不需要赔偿的,只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就可以了。有以下情形辞职的,可以提出赔偿申请: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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