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31 10: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的分配方式:
    1、1994年2月1日之前一起生活的,由双方按照离婚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
    2、1994年2月1日之后一起生活的,按照共有物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双方没结婚分配财产的方法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分配是: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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