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维权方式有: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权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
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
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