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欠我钱,我去法院,告诉我立即开庭,我的朋友昨天联系我说每个月底给我一点,这个我想去法院撤回诉讼吗?如果我撤回诉讼,他月底不还钱,或者一两个月不还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5-31 11: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后被告方还钱给原告方,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撤案决定。撤诉应由原告向法院申请,而不能由被告自己来申请。
    如果是被告已经全部支付了欠款,可以要求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要求撤诉。撤销申请应该在法院宣判之前提交,如果法院已经宣判的,不可以再撤诉,被告支付欠款的行为可视为已经自觉履行判决,不过在提出撤诉申请以后,需要将当地法院批准以后才能撤诉成功,另外在撤诉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他是否把借款全部结清,再就是提出诉讼时交纳的诉讼费用由谁来承担,把这些事情弄清楚,能避免撤诉以后再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欠钱被起诉了应当及时还款,如果还清欠款可以与债权人商量让其撤诉。如果暂时无力还清,应当积极应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偿还律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如果人民法院支持债权人判决的,债务人需要履行债务,不履行的需要强制执行。有财产而拒不履行,则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并且法院是可以对其司法拘留。如果是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
    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不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当事人仍然有偿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无论案值大小,只要法院已经有了宣判,即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裁决,债权人在胜诉后可向法院执行机构申请对债务人强制执行。但在申请强执时,将债务人的银行账号或可执行资产信息一同申报,以达到强执有的放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