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写更改名称办理的申请书?

2023-05-31 11: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更改名字的申请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为“姓名变更申请书”;
    2、写明改名字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请人本人的签字并注明日期。
    变更姓名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改名字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姓名变更申请书”;
    2、写明改名字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变更姓名的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改名字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姓名变更申请书”;
    2、写明改名字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变更姓名的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