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里买的电器,交了定金,不想要,能退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31 12: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这订金,是可以退的,如果是这个定金,不能退了,但定金不能超出总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商家不退定金的办法:
    一、了解定金的性质。定金一般是买受人与商家之间的担保方式,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买受人向商家支付的担保款是规定的担保方式,与定金不同;
    二、如果卖方不履行约定义务,不仅需要退还,还需要双倍退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处理方式:
    1、表明态度,积极与商家协商;
    2、提交电商平台或工商部门介入;
    3、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因此通常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若因购房人违约而不履行购房合同,则定金时不能退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