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迁移户口,迁移户口的流程如何?

2023-05-31 13: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迁移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1、迁移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迁移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如果是结婚迁移,还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无效。
  • 迁户口的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
    1、本人或者户主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迁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户主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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