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交付后,延期交付,能否申请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
2023-05-31 14:4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延期交付房屋能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对方在履行期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反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对房延迟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对方在履行期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反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对房延迟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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