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打我,我双手举挡,导致对方摔倒,算正当防卫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31 14: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时还手一般不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为了使自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普通的打架事件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因而也不会存在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如果当事人是因为自卫打伤人且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话,则该打伤人的行为不犯法。但如果其正当防卫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害,当事人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不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被打了可以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构成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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