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的执行是要法院的执行局来管理的,此时是由败诉方自觉履行。
【法律分析】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
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
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